无锡讨债所河北漂泊女被遗弃身亡案一审宣
发布时间:2019/04/18 18:23
25日,河北省曲阳县对曾惹起社会普遍关注的“安国漂泊女遭医院遗弃身亡”案停止公开宣判,包括安国市中医院副院长张运兴在内的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不等的。
曲阳县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27日21时左右,安国市中医院救护车司机王华将一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漂泊女(身份不明)接至安国市中医院诊治后,电话请示该医院副院长张运兴。张运兴表示将伤者送回事故现场,并联络了张俊民的个体救护车。22时左右,在王华指使下,张俊民与安国市中医院保安张跃朋、吕洋三人驾驶张俊民的个体救护车将该女拉至博野县境内,丢弃在小苑村北路边树林空地上。7月28日6时左右该女被人发现时已死亡,经审定该女契合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死亡。
曲阳县以为,被告人王华、张运兴、张俊民、张跃朋、吕洋明知将交通事故受伤的漂泊女子丢弃的行为可能会形成其死亡的结果,而听任死亡结果的发作,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成心杀人罪。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身体多处受伤,其死因是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五被告人不积极施救反将被害人丢弃,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独一缘由,故本案属立功情节较轻。
按照《中华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则,曲阳县以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华4年,以成心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运兴、张俊民、张跃朋、吕洋3年。